-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来源:厦门市土木建筑学会 点击率:429 发布时间: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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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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