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关于举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班的通知
  • 来源:厦门市土木建筑学会 点击率:163 发布时间:2010-06-22

  •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厦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建科综[2009]31号)的要求,受住房与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委托,我会将举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厦门市绿色建筑委员会的委员、专家以及各开发、设计单位中从事绿色建筑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2010715日,共5天(其中71~2号为集中授课和答疑时间)。


    三、培训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厅(湖滨南路93号,金雁酒店旁)


    四、培训内容:1)针对厦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人员,与评审专家和专业评价人员同时进行集中授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标办人员对相关政策和评价程序进行讲解。


    2)针对厦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采取集中授课并现场答疑的方式进行培训。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的7个专业的专家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方法进行逐章逐条讲解。


    五、培训师资: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促进中心派遣国家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专家授课。


    六、考核办法:


    针对管理人员、评审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不同的考核办法,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证书”。


    1、针对管理人员,需在一个月内向绿标办提交“总结报告”(1000字左右)。“总结报告”应结合厦门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针对评审专家,需分专业解答绿标办所出的考核题目,同时需在一个月内提交“专业报告”(1000字左右)。“专业报告”应结合厦门市的地域特点,从专业角度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价方法和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


    3、针对专业技术人员,需分专业解答绿标办所出的考核题目,同时在一个月内提交“培训报告”。“培训报告”需对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各专业内容阐述培训体会。专业评价人员需结合个人的理解独立完成,实事求是地阐述自己的体会,字数不少于1000字。其内容包括:


    1)对培训内容进行总结,阐述培训中的收获和体会;


    2)阐述对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理解,明确开展评价标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3)结合本专业内容及厦门市的实际情况,阐述对绿色建筑的理解与认识;


    4)对培训考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报名:由于本次培训名额有限,请参加培训的人员于 625前将名单传真或送至美湖路9号一楼厦门市土木建筑学会,并与630前往学会秘书处缴交培训费,并领取资料。


    联系人:何英宏、何福顺


    电话:22009922233861    传真:2233646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单位盖章:












































    序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注:本培训为公益性项目,每人收取资料费200元,授课费300元。